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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追不捨地追求愛情的純粹,到頭來只得到純粹的空白

 

深秋‧霧裡〈1〉夜深‧故事開始
2002-07-11
「再見。」

「再見。」

看過友人步入大廈的電梯內,我看了看腕錶,轉身離去。

晚夏,夜,十一時十五分。

離開大廈範圍,我以快而不急的腳步,無聲無色地在市中心的街上走著。在這路上走著,不能露出驚慌或急躁的神情和步伐,因為你越是看來驚恐,就越容易有歹人打你主意。

正因為這一帶的治安情況,我才堅持要送那女性朋友回家。

 

雖然,以前每次我和她外出撞見熟人時也會被人誤會。我和她都只是淡淡的一笑置之。總之,我們知道自己是甚麼關係就是了。

我承認,我曾經有想過追求她。而最終沒有付諸實行的原因有很多,起初是跟她不熟而怕會嚇怕她,後來是怕被她拒絕之後尷尬,再後來是跟變得她太熟絡了,再也當不成情侶。

但所有藉口背後,其實只有一個理由:我不是喜歡她。我對她,有過頗為強烈的好感,但卻不能夠再進一步,達到「喜歡」的層面。

還是我已經忘記了「喜歡」是樣怎麼樣的感覺呢?

在遙遠的記憶裡面,「喜歡」是見到心儀的女孩在我面前經過,我的心跳會加速,面頰會泛起紅潮,直到女孩遠去為止。然而,我好像自從初中之後便沒有試過這感覺。

我對「喜歡」的定義,好像變得越來越狹窄了。究竟對我來說,甚麼是喜歡?

 

街上除了我之外,沒有其他途人,沒有車輛,除了馬路對面的幾間酒吧傳來誇張的笑聲和轟飲之聲之外,並沒有其他聲音。真難想像,五分鐘腳程之前,我是身處於一個寧靜的住宅區。

十分鐘之後,我終於抵達架空列車站。買了票,上了車,坐下,我舒了口氣。

列車上的乘客不多,多數是到深夜才上班的人,或是工作到深夜才下班的人。他們有的在雙耳掛上耳筒,閉目養神;有的用自己的手臂來作枕頭,呼呼大睡;有的眼望窗外,看著外邊那沒甚麼特別的夜景。而我,只是呆坐在坐位上,進入思考的狀態。

剛才在街上,我也不敢讓自己想得太入神,因為歹徒也會向看來心神恍惚的人埋手。

 

我想,大概每個人也曾經有過一股想談戀愛的衝動吧。而結果,往往是找一個同樣想談戀愛的人,然後胡裡胡塗地談一場沒有愛情的戀愛。

我也試過有一段時間是很有戀愛的衝動,但我卻沒有因此而找女朋友。與其說是我用理智控制自己,倒不如說我找不到人跟我玩這場遊戲。

渡過了「戀愛衝動期」,連女孩的手也未牽過的我,就變得更步步為營。這些日子以來,有好幾個女孩跟我擦身而過。我不認為,若我出手的話就馬到功成,但我可連手指也沒有動一根。

因為我不能夠肯定自己是不是喜歡她們。

我害怕自己跟了一個自己不是真正喜歡的人在一起,因為我是那種大聲疾呼反對為寂寞而戀愛的人。時間越久,就越怕自己晚節不保,就越不確定我對對方的看法,就越錯失機會。

有位體育名人曾經說過:「若你不射球的話,就有百份之百機會不會入球。」

也許,這正好說明我的境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