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前的手提電腦的屏幕顯示著一份空白的文件,但我卻只是看著窗外發呆。
因為下雨的關係,外邊看來矇矓一片。能透過玻璃窗的,就只有對面大廈的點點燈火,還有遠處街上那閃著的,紅紅綠綠的霓虹燈。
手提電腦那簡陋的揚聲器,彷彿讓莫文蔚的歌聲聽來更滄桑了。
自從大半年前來到這裡之後,我很少想起從前,真的。
那個從前,大概可以用這些詞組來形容:甜蜜,相處,情侶,兩個人,愛情。
而大半年前所發生的事,就是:消磨殆盡,厭倦,分手,分道揚鑣,不了解。
短話長說,故事是這樣的:當甜蜜消磨殆盡之後,我們都厭倦了相處時的各種不如意。我們這對前度情侶分手之後,兩個人就分道揚鑣。
終究,我們對愛情都不了解吧。哼。
以「分道揚鑣」來形容我和她,倒還是貼切。原本都在溫哥華的我們,在分手後的一個月內,都離開了那個城市。我來到完全陌生的多倫多,而她卻回到她熟悉不過的香港。
香港和多倫多的時差是十二小時。亦即是說,多倫多的上午一時三十分,就是香港的下午一時三十分。香港的白天,就是多倫多的黑夜。
我和她相隔的,就是晝和夜的距離。
但其實,我和她的差距,早在我們還是在身處同一個時區的時候,已經開始出現了吧。
朋友問過我,我所指的差距,究竟是甚麼?我和她的年齡,學歷,背景,甚至政治取向也是大同小異,哪裡來的距離?
我只是聳了聳肩,答不上來。
分手後,回想往事時,我才發現,我和她根本都不明白對方。我們不懂得去解讀對方的身體語言,有誤會的時候,也懶得用貧乏的言語來替自己解釋。
我們卻各自抱怨自己不被了解,然後越走越遠,然後距離就變得無法逾越了。
又有朋友問過我,分手後有沒有過得比之前快樂?
對於這問題,我還是聳了聳肩,沒有回答。
我和她不是想要快樂所以分手。我們只是不想不快樂而已。
就像有些人談戀愛那樣。他們並不是真的渴望有人作伴,只是不想寂寞而已。
這道理,大概大家都明白。但明白了又如何呢?明白就不會不快樂,就不會覺得寂寞了嗎?
所以,像這篇無聊小說所描述的愛情故事,還是每天在上演著。
莫文蔚的一曲完畢,房間回歸平靜。
當我還在對著窗邊發呆的時候,MSN的聲音響起了,有人上線。是她。
她現時的暱稱是:晝與夜的距離。
哈,有人是不是跟我想起同一件事情呢?
打開與她的對話視窗,正要打字的時候,我才發現,其實沒甚麼好說的。
要問她的近況如何嗎?還是問她香港的天氣好不好?還是,我應該打聽一下她有新男朋友了沒?
我再一次體認到,她,和關於她的事,已經離我很遠了。那距離,比多倫多和香港的距離,甚至比白天和黑夜的距離還要長吧。
而我所能做的,就只有嘆一口氣,然後把視窗關上。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