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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擁時,或許可以找到愛情


思念不只三天兩夜

初夏,微冷的晚上。

兩邊的店舖大部份都休息了,但屬於它們的霓虹招牌仍是把街道照得通明,使街燈顯得有點多餘。

我跟她一前一後在街上走著。

她曾問過我,為甚麼一定要走在她後邊?我的回答是,若她上樓梯時不慎向後跌倒時,我可以從後扶她一把。

但真正的答案,其實連我自己也不知道。

看著她的背影,我感覺到我們之間,有一層無形的隔膜。

我跟她在兩個月前認識,單獨約會不下二十次,偶然也在電話上作馬拉松式的聊天。

從平常的角度來說,我和她的關係,像是情侶。但我和她都知道,我們不是。

 

為甚麼我們的關係沒有更進一步,我不清楚。是因為以前的感情創傷嗎?

上一段的戀情,已經是很多年前的事了。舊事我不想再提,但分手之後,我彷彿覺得,有一部分的我,離我而去。

也許那段逝去的感情,把那一部分的我也帶走了吧。

 

我把她送到她住所的樓下。

「早點睡。」我說。
「你也是。」她答。

對於我淡淡的道別語,她看來有點失望。

但對此,我好像沒有甚麼可做的。

目送她走進大廈內之後,我向地下鐵路的方向走去。

走過行人天橋,步行了五分鐘,在地鐵站入口之前的街口,我停下。

因為行人指示燈是紅色的。

在香港,很少人會依照指示燈的指示來橫過馬路。白天車來車往時也是如此,何況現在車輛稀少。

但在當年分手之後,我一直也是這樣循規蹈矩地生活。

我所失去的,也許是那種為了一件事而不顧一切的衝勁吧。

是人變得成熟了?還是變得冷漠了?

 

進入地鐵站,通過閘口,步進車廂,等待列車開出。

這時候,手機響了。

「喂。」是她。
「有甚麼事?」我問。

剛剛才見過,現在打來,也許真的出了甚麼事。

半晌後,她說道:「我想見你,可以嗎?」

「現在嗎?」我問。
「嗯。」

現在?為甚麼?

 

忽然,我知道了。

根本沒有理由,她只是純粹地想看見我。

我呢?

 

「我現在來,妳等我。」

對著電話說出這句話之後,我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向車廂正要關上的出口撲去。就在車門的門縫僅足夠我的側著身通過的那一剎那,我衝出車外。

我沒有停步,沒有理會站內旁人的異樣眼光,向地鐵站的出口跑去。

我三步併作兩步,出了車站,完全沒有看指示燈是紅是綠便越過馬路。

是的,我是想看見她,純粹因為我想見她。

在這一刻,我是有這種衝動。

 

街道跟我剛才走過時一樣,行人稀少。

我有多久沒有這樣拼了命地奔跑了?我忘記了。

我沒有理會肺部跟氣管對於我忽然加重運動量而作出的抗議,繼續向她的住所的方向奔去。

當我走上行人天橋的時候,我看見了她從另外一邊走上來。

我和她,在橋上面,距對方一米的地方,停步,喘氣。

 

我們都笑了。

然後,我們趨前,張開相臂,緊緊的擁抱對方。繼續大量地吸著渴望已久的氧氣。

我知道,當天離我而去的,終於,回來了。

 

The End.

 

星空‧霧裡 version 7.2  © David Ma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