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故事,記載了我的每一段歷程。
故事的情節是真是假並不重要。只要故事背後的感覺是真的,就可以了。
「氣死我了!怎麼會有這麼呆笨的男人?」我一邊在商場裡無目的地閒逛,一邊在心中咒罵著。
大家來評評理,哪有人表白的時候會說「妳想一起就在一起吧,我是沒所謂啦」?你沒所謂又跟我瞎纏這麼久?你找我來消遣嗎?要消遣也帶我去一家高級點的餐廳啊!為甚麼只能到這種充滿小鬼尖叫聲的家庭餐廳?
當他跟我這樣說的時候,我簡直是怒不可歇啊!忍著把一杯冰水潑過去的衝動,我起身就走,沒有理會那不小心碰翻的椅子,一聲不哼的走出了餐廳,在門外截了台計程車,隨口便向司機說要到這商場來。
在車上,我轉念又想,我是不是還是衝動了一點?畢竟自己距離青春少艾有點距離了,不能再像以前那般火爆,不是嗎?
「管它的!明明錯不在我啊!」這是我的階段性結論。
深霧是很多人眼中的怪人。畢竟一個唸工科的男生會寫愛情小說,對很多人眼中是件奇怪的事。
喜歡寫作,是因為在文字裡可以扮演不同的角色,在不同的世界遊走。
會為文章得到掌聲而高興,但更珍惜從寫作而得到的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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